【CUTV报道】据人民网北京1月11日消息 江西日前出台《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江西省规定,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,一年内不得提拔;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、免职处理的,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,两年内不得提拔。据此,人民网发布调查“江西规定引咎辞职干部两年内不提拔,您咋看?”。
截至1月11日22时,共有2385人参与了调查,其中,56.7%的网友选择“支持,体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”,27.1%的网友选择“建议,拟重新任用时应公示并接受监督”,11.3%的网友选择“淡定,干部选拔任用与己无关”,最后,还有4.9%的网友选择“其他”。
网友“民意代表007”留言说:即使提拔也得公示。网友“小媚妹”留言说:希望提拔坚持党的原则的干部。多提拔清正廉洁,爱护百姓的干部。网友“参军”留言说:这不是给问题官员放假完后提干吗?1年2年不提拔,表示什么?是不是说明除了这个问题官员问题最小,其他的问题更大不提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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